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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05-23 21:33:00 点击:5645

兰科院发﹝2018﹞18号 

院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 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18〕12号)。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学院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附件:1.博冠体育“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

    2. 2018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博冠体育

2018年 5月23日

 附件1

博冠体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学院全体师生应急意识,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 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18〕12号)要求,结合学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增强学院应急意识、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专项整治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广大师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院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学院持续安全稳定,为实现全院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安排

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与全省教育系统同步开展,贯穿全年。

(一)深入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主要精神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邀请安防专家进校作专题报告、安全讲座等,提升广大学生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举办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主题讲座。在《兰科职院报》开辟开辟专栏,在校区宣传专栏;在校区电子显示屏上长年滚动播放安全提示信息,确保安全理念落地生根、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配合单位:保卫处)

(二)安全专题咨询日活动

按照兰州市和榆中县安监部门要求,6月16日学院开展校园安全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师生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政策法规、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灾救灾常识等方面的安全科普知识,面对面解答师生关心的校园安全问题,并现场接受师生投诉举报。(牵头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宣传部)

(三)开展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要以校园安全、假期安全为重点,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和“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讲座、应急演练、安全征文、主题班会等活动。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微信微博设立安全专栏;利用宣传条幅、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宣传、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普及安全知识。(牵头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宣传部、院团委)

(四)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活动

牢牢抓住关键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文化环境等。对门卫及“三防”建设、学生公寓、教学楼及彩钢房、食堂、体育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实验室、校园欺凌、配电室和电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校园网络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定整改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牵头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后勤公司、学生处、教务处)

(五)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

以校园安全、假期安全为重点,将安全教育纳入学院教学和“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探索开设安全教育示范课、公开课、安全讲座、应急演练、安全征文、主题班会等活动。6月下旬组织开展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验证和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机制,提高师生火灾应急扑救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各职能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相互配合、应急管理、指挥调度等方面协调保障能力。(牵头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后勤公司)

(六)切实强化食品卫生监管

对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把6月份作为“食品安全月”,认真督导落实食堂“五证”(经营人员健康证、身份证、营业证、卫生许可证、质检证)、 “四个标准”(质量、服务、卫生、价格),“三套台账”(食品统购、安全隐患、食品留样)、“两个抓手”(主管部门联动检查、学生代表督查)监管制度,实行食品集中统购供应,从源头上杜绝食品隐患进入食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牵头单位:后勤公司,配合单位:院团委)

(七)事故警示教育系列活动

涉及教育方面的警示教育片,学院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师生观看。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及电视媒体等各种手段,大力宣讲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重点督促,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实现一班有隐患、全院受警示,一人出事故、全校受教育。(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学生处、保卫处)

(八)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

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者中的作用,6月1日前开通“平安兰科”校园安全微信推广平台,引导广大师生进行关注,并制作宣传单在学生密集场所张贴,实现在校师生全覆盖。学院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人员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关注人员要认真做好点赞、转发、分享和评论工作,扩大覆盖面、提升关注度。(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学院办公室、保卫处)

(九)举办《兰科职院报》安全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

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一班级为单位,在《兰科职院报》开设2个专版,举办安全工作征文活动和有奖竞答活动,面向广大师生,区分层面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素养。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举行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有奖竞赛活动,并纳入学院评比表彰内容。(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配合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学院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多举措、多路径推进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

以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和亮点。要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切实发挥宣传阵地的主导引领作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入行。

(三)提高认识,构建长效机制

学院领导、各级各类人员要把贯彻好落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照问题隐患建立推进整改清单,建立通报机制,为全面有序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提供保障。各单位、全体教职工要凝心聚力投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把学院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着力构建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

要把 “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贯彻落实学院《2018年春季开学维稳工作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和《博冠体育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将上述四个方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施行一票否决,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附件2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2.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3.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5.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6.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7.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8.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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