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玲
日前,教育部官网发布《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举措、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只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也是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法治国家根基、落实依法治教,需要提高国民的法治知识储备和法治素养。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均肩负着立德树人这一使命,必须把法治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成为法治社会的懂法者和代言人。而具体的实现途径,《规划》已予以详细罗列,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性,有助于各级各类学校以之为抓手,把法治教育落到实处。例如,要求结合防灾减灾救灾、防范学生欺凌和网络诈骗等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等。
尤其引人关注的一点是,《规划》中教育系统普法的十项重点举措。其中之一是要求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这一导向传递出鲜明的信号,也必将带来深远的影响。这会推进中小学课堂教学的改革,也倒逼中小学教师努力提高自身法治素养,以生动有趣的形式传授丰富、实用而有益的法治知识。而这一要求,其实与师范院校法学院(系)人才培养的时代动向是一致的,即为中小学培育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通过提升整个师资队伍的法治素养来带动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实现质变。
考试改革的撬动意义极其深远。众所周知,考试尤其是高考,其主要目的在于选拔人才,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的改革,都是为了更加公平、更加科学地选出真正优秀的人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际间合作与交流的加强,那些具有较高法治素养、创新创造能力、媒介信息素养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人才,更能满足社会需求,更有可能成为未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中坚力量。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教育系统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考试改革这一抓手,对广大师生进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意义深远、利在千秋。相信随着工作的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及法治社会的目标有望更好达成,“互联网+”法治教育有望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也有望早日基本形成,最终惠及我们每一个人。
(作者系渤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中教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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