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颍上县某中学的校园内伤害案,一个孩子的眼球被玻璃扎伤,造成十级伤残。法院酌定被告某中学承担60%的赔偿责任,被告张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法院还认为,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期间,无论是上课时间还是课间休息时间,学校和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意外发生时,校方没能及时制止,在管理上明显存在失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月28日安徽商报)
每每看到关于校园安全事故的报道,无论是学校、老师、学生还是家长,心情总是沉重的。悲剧已经发生,谁也无法逆转。问题是,此类悲剧为什么会一幕接着一幕地上演。我认为,最关键的莫过于学校没有主动作为。所谓主动作为,就是学校尤其是班主任老师要尽最大的努力,勤于排查校园内可能存在的方方面面的安全隐患,将各种不安全因素坚决消灭于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首先,要切实落实安全岗位工作责任。校园安全高于一切,然而,一些学校和老师对于安全教育工作往往是纸上写得好、嘴上喊得响,但工作中却存在着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安全事故不会就那么巧发生在自己学校、自己头上。一旦事故发生了,就会不知所措,甚而推卸责任,让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很大影响。所以,落实安全岗位工作责任是用制度管人、管事,是对学生安全的最好保证、对老师形象的最好保护、对学校声誉的最好保障。
其次,要全面排查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学校和老师要擦亮眼睛,仔细观察,用心发现。多发现一处风险隐患,学生受到的伤害就会少一分。为此,学校要加强全员观察和全面观察。比如,学生带了玻璃茶杯进教室,这就是安全隐患。此外,还要进行全程观察。从学生踏进校门到走出学校,整个在校期间,所有学生都应该在观察的视线范围之内,千万不能出现盲区或死角。
再次,要全方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了安全问题就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广大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管理力度,在安全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儿马虎。比如,晨检的时候发现有学生没有到班,必须第一时间要求班主任向同学、家长了解情况,直至登门寻访,掌握了学生确切的行踪。如果雨后走廊上出现水洼,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干净,以防学生滑倒跌伤。老师除了要排除看得见的安全隐患外,还要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发现学生情绪欠佳,该安慰的安慰,该送医的送医,同时要通知相关家长,及时做好备案。
安全问题防不胜防,要想将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必须做好安全教育。班主任或相关科任老师必须与学生共同活动。在活动之前,可以征求同学们的意见,与同学们共同商定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等,适时开展安全教育。这样,老师既是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又是活动的参与者,能将安全教育和监督自然而然地贯穿其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张建国,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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