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各地溺水事故又开始进入高发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通过加强联防联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家校沟通,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近期以来,云南、海南等地先后发生多名学生溺亡事故。花季少年溺水致死,让家庭陷入悲痛与困境,令人无比痛心。年年防溺水,年年仍有意外发生,这些沉痛的教训,提醒学校、家庭和社会,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责任要求,将孩子的生命安全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不能有丝毫松懈,一点点松懈和侥幸心理,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报告称,全世界每年有37.2万人死于溺水,每小时约有40人溺亡。全球有超过一半溺亡者为25岁以下,溺亡已成为儿童和年轻人死亡的十大杀手之一。而在国内,按照原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的相关统计,每年约有5万名0到14岁的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儿童高达2万人,溺水为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
教育部历来重视学生安全,特别是防溺水安全,多年来出台了多个文件对校园安全进行规范和要求,要求各地加强学校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不仅如此,每年都要在特殊阶段发出安全预警,提醒地方政府、学校和家庭注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尽管如此,每年的学生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安全教育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目前一些地方安全教育责任落实的问题主要有三:一些地方“层层压实责任”变“层层完成任务”导致工作责任主体不明;一些地方的宣传满足于“告知书”导致家长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安全教育教条化导致学生安全常识不够。而其中的核心问题,无疑是安全教育责任主体不明。过多强调学校和老师的教育责任,在安全教育中缺少校地联动,在发挥地方熟悉情况、资源调动能力强的优势方面远远不够。发生溺水等校外安全事故后,过多将矛头对准学校教育,缺乏多方联动教育机制上的反思。满足于将教育责任层层“传导”,将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变成了完成安全教育责任传导任务,以至于虽然出了事故,却无人担责。
一些学校在与家长的沟通上,更多的是靠“告知书”,缺乏更加有效的沟通手段。在众多的“告知书”“责任书”“一封信”里,安全方面的内容容易被淹没在其中,得不到家长的特别重视。在一些学校的安全教育中,从教材到教法缺乏系统而柔性的安全教育融入,学生不喜欢听,导致学生从小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一些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多是因安全常识缺乏而导致的“次生灾害”。村社区等组织未能在宣传、教育、管理、防范上发挥出应有作用,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就落不到实处。
从当前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出发,仍要将安全教育置于重要的位置。安全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是学生和家长,还应包括教育者和相关责任人员。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应当根据不同对象进行教育重点和方式的调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当融入到日常教学之中,在语文、数学、体育、科学等多门课程中,应当有适当的安全教育内容。将安全常识、自救及救援常识结合学科知识进行传递,往往会有更好的效果。对教师应当有安全教育的教法研究,避免生硬枯燥的灌输式教育。在安全教育中,地方政府和学校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熟悉情况、经验丰富、资源调动能力强的优势,为他们专门设计重要的安全教育环节,让他们明白如何开展安全教育,在安全防范、安全救援中如何发挥作用。
作者:廖德凯
来源:《中国教育报》2020年04月08日第2版 版名:中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