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济参考网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十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3亿户,相比2012年底的5500万户,净增超1亿户,年平均增幅12%。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10月1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的一组数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发展,把商事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盘子,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大幅降低创业营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成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截至2022年8月底,登记在册市场主体达1.63亿户,相比2012年底的5500万户,净增超1亿户,年平均增幅12%。其中,企业从1300多万户增加至5100多万户,接近美国和欧盟企业数量之和。千人企业数由11.4户提升至36.1户。个体工商户从4060万户增加至1.09亿户,迈上历史新台阶。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原来的不足70万户增长至222.5万户,增长了2倍多。
在“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竞相发展。截至2022年8月底,我国民营企业从2012年底的1000多万户增长到4700多万户,翻了两番多,民营企业占比由不足8成提高到9成多。不仅数量增加,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也大为增强,不断有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我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十年来,外商投资企业从44.1万户增长到66.8万户,增幅超过50%,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起到了重要作用。
伴随市场主体总量的持续增长,结构和质量的同步优化升级成为我国市场主体发展的显著趋势之一。截至2022年8月底,全国第一、二、三次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为5∶10∶85,第一、二、三次产业企业数量比为3∶20∶77,第三产业占据主导地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登记在册“四新经济”企业达2300多万户,占全部企业的46.4%,“四新经济”年新设企业也由2012年的74万户持续增长至2021年的384万户,不断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积蓄新的动能。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把“六稳”“六保”作为宏观经济的政策取向,紧密联系微观主体,在税收、金融、就业、社保等方面出台一揽子帮扶措施,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保市场主体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以来,我国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增长,净增3700多万户,占到过去十年净增总量的35%,经济展现更大韧性。
上述负责人指出,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壮大的背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过程中我国商事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作为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简化住所登记、名称自主申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注销便利化等改革大幅削减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有序精简涉企证照、有力压减登记环节,极大提升了注册的便利化程度。我国企业平均开办时间由改革前的1个多月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注销平均时长由100天降至60天,简易注销则仅需20天左右。改革以来,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第96位跃升至最新的第31位。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从150位之后大幅跃升至第27位。
“各类市场主体的持续稳定增长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推动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形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蓄了重要的战略资源。”上述负责人说。